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宅基地的20个现实问题与政策解答

发布时间:2025-07-17 10:24:50  |  阅读次数:60  |  文章来源:原创

宅基地的20个现实问题与政策解答

01


建房资格类问题

1、申请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
答:(1)申请人户口在本村且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;

  (2)宅基地权属清晰。

2、现有宅基地超过规定标准,是否可以申请建房?

答:可以。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执行宅基地标准,超出标准的宅基地,应先退还村集体后,再申请建房。

3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证是父亲或兄弟的名字,在父亲或兄弟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以本人名义申请建房吗?

答:不可以。申请建房的宅基地必须权属清晰,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,经确权的农村不动产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建房,确需变更权利人的应先完成确权登记变更程序后,再申请建房

4、户口不在本村,但村里有房,房屋危旧,可以维修吗?

答:可以。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房产,经鉴定为危房的,可以进行修缮。

5、传统村落的村民,是否可以正常申请建房?

答:可以。满足村民建房条件,可以申请建房,但根据新《办法》,位于风景名胜区和古村落保护范围内的,建筑高度和风格应符合有关专项规划保护规划的要求。

6、将已有房屋出租、出卖给他人后,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建房?

答:不可以。新《办法》中,明确了“出租、出卖、出借、赠与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,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,或者将住房改作他用的”属于不可以申请建房的情形。

7、位于搬迁撤并村,可以申请建房吗?

答:可以。搬迁撤并类村庄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近期无搬迁计划的,原则上允许村民利用已有宅基地翻建住宅;搬迁撤并类村庄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,原则上不允许村民新建、翻建住宅,属危房确需翻建的,经鉴定为危房的可按照“原址、原面积”的原则申请翻建住房,危房鉴定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02

宅基地相关问题

8、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?

答:农村宅基地审批实行农户申请、组级讨论、村级审查、部门审核、镇街审批等主要程序。

9、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可以继承吗?

答:房屋可以,宅基地不可以。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,因此不能继承,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,属于村民个人财产,可以依法继承。

10、进城落户的村民是否可以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?

答:可以。进城落户的村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,同时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。

03

建房程序流程类问题


11、村民应该向哪个部门领取和提交申请表?

答:村级组织。即所在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。

12、从申请到领取村民建房的规划许可证,需要经过哪些程序,期间村民需要做什么?

答:需要经过村民申请、村级初审(资格审查、公示)、镇街审查(现场踏勘、绘制建房定位图、联席会议审查、公示)、规划许可发放等程序。其中村民申请环节需由村民向村级组织领取并提交申请材料,其他程序均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成。

13、村民建房需要公示几次,一般需要多长时间?

答:公示3次。第一次是村级组织初审时公示(资格公示),公示时间为5日;第二次是镇街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后公示(批前公示),公示时间为20日;第三次是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房现场公示(批后公示),公示至房屋竣工。

14、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,村民还需做什么才能开工?

答:申报核验灰线和复验。(1)取得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后,应向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申报核验灰线,经核验确认后方可开工:(2)地面平整且基础完工后,应向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申请复验,经核准签章后方可继续施工。

15、房屋建成后,村民还需要做哪些事项?

答:申报现场核实。应当在房屋竣工后向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申报现场核实。核实的主要内容包括:建筑物的位置、功能、层数、高度、立面和建设规模,应当拆除的房屋和设施的拆除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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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房规范技术类问题

16、新《办法》中建筑面积标准是否有变化?

答:有变化,建筑面积标准有很大提高。新《办法》充分考虑了六合村庄发展实际,将原来的建筑面积上限标准调整增加为:单户住房建筑面积大户(5人及以上)300平方米;中户(3至4人)240平方米;小户(1至2人)180平方米。

17、三代同堂,但第三代未婚,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分户建房吗?

答:可以。(1)三代以上(含三代)同堂的家庭,第三代已婚或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(男22周岁,女20周岁),第二代或第三代可以申请分户建房;(2)若第三代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,但第一代与第二代均有意愿分户的,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,村级组织确认后,第二代也可申请分户建房。

18、村民是否可以申请建造三层房屋?

答:可以,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。建设三层及以上的住房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,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。这也是国家对于自建房安全的重要规定,即村民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,进行图纸设计和施工,施工图纸须报相关部门审查。

19、邻里矛盾突出,申请建房时邻居不同意签字,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建房吗?

答:可以。新《办法》中明确了,直接利害关系人对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、采光和日照存在异议的,经本村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,或根据村级组织形成的同意建房的决议进行办理。

20、村民建房新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?

答:新《办法》适用范围为六合区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规划管理,其他事项另有相关政策文件调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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